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对雁塔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我省、我市和我区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难题破解、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对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建军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军区委常委、副区长
邓朋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成员: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雁塔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区政府办(区营商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工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投合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金融办、区科创中心、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工商联、小寨商圈发展中心、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雁塔分局、生态环境雁塔分局、等驾坡街道、曲江街道、大雁塔街道、小寨路街道、长延堡街道、电子城街道、杜城街道、漳浒寨街道、未来产业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工商联分管领导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常态化开展政企交流,定期发布各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的先进做法,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成就和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先进做法,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成就和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统筹推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