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王靖同志免职的决定
区金融办:
经研究决定:
免去王靖同志西安市雁塔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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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113775913737A/2022-003250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介绍\政府组成部门 |
| 发布机构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26 |
| 发文字号 | 雁政发〔202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16:08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22-05-26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王靖同志免职的决定
区金融办:
经研究决定:
免去王靖同志西安市雁塔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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