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棚改事务中心:
你事务中心《关于大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和DK-5供地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你事务中心《关于大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1和DK-5供地的请示》:“现申请对大寨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DK-1(地籍编号YT1-7-362,宗地面积95.051亩)、安置用地DK-5(地籍编号YT1-7-363,宗地面积57.622亩)进行供地(最终面积以资源规划部门核算为准)”的请示内容,为加快大寨村城中村改造工作进程,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请你事务中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