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各部门:
《雁塔区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雁塔区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雁塔区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持续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为期两个月的“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打一场“散乱污”歼灭战,实现彻底“清零”的目标。按照全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暨铁腕治霾工作第三次例会精神,围绕省、市、区治污减霾专题会议精神和“散乱污”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紧扣《西安市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2019年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清单》、《西安市雁塔区2019年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清单》和《西安市雁塔区2019年“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为确保我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整治的原则,以治“污”为主,聚焦具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持续推进我区“散乱污”工业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打一场“散乱污”工业企业歼灭战,如期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清零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保持成效。对2018年已纳入整治的477户“散乱污”工业企业和2019年新增“散乱污”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前期整治成效,杜绝“死灰复燃”。
(二)严控增量。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体系,持续开展拉网式摸排。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转移”或“死灰复燃”。
(三)提标改造。我区台账内提升改造类115户企业各项手续完备,敦促其按规定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继续提升整治标准,建成绿色、节能的示范企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专项行动设立雁塔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赵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吕东国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科工局、环保、国土、规划、市场监管、城管、应急管理、公安及各街道办事处、鱼化工业园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薛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环保、国土、规划、市场监管、城管、应急、公安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夯实主体责任。
“散乱污”企业整治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强化监督的重点,是追责问责的“重灾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全区上下都要将思想统一到市、区的安排部署上来,扛起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提高政治站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抓落实,针对我区“散乱污”企业规模小、数量大、易转移、难监管、隐蔽性强的特点,坚决打好“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这个蓝天保卫战的关键战役。
(二)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合力攻坚。
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验收组织、数据上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 “谁监管,谁负责”“谁执法,谁监督”的原则,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取缔。各街办、园区和区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区“散乱污”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分类指导和协调督导,重点在指导研判、督导检查、考核通报上下功夫,一周一通报,对账销号。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进展缓慢的企业和单位要及时向区治污减霾办上报督导;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要提请区政府负责同志对其约谈。
区治污减霾办要对整治取缔行动进展缓慢、行动不力的及存在漏报、瞒报的责任单位和台账登记不准确、不详实、不全面的单位以及网格巡查不到位现象加强督导、问责。
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要切实做好工业企业排污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无环境防治措施或者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符合环保达标排放标准的违法违规“散乱污”工业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措施,依法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综合惩治力度,对于配合整治的企业可以免于处罚,坚决遏制和降低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发生率。
市场监管局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件不全的“散乱污”工业企业,严肃查处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对存在危害群众健康、破坏资源环境、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业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对依法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坚决注销证照,杜绝“死灰复燃”。
国土、规划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固定场所进行工业生产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应急管理局要严肃查处“散乱污”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散乱污”企业严肃查处,坚决依法取缔。
公安雁塔分局要维护整治工作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干扰整治取缔工作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斩断“散乱污”企业和地方干部中间存在的利益链,严查“散乱污”企业背后的黑恶线索,坚决打击取缔。
各街道、园区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要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取缔,认真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台账及工作完成情况于8月2日前报区“散乱污”办公室,由区“散乱污”办公室梳理汇总后报区政府。
(三)明确完成时限,规范界定标准
按照中、省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是我市“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的收官之年,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全区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散乱污”企业是指具有固定生产设施、有污染物排放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并具有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基本特征。整治重点范围是以“污”为主的规模以下“散乱污”工业企业,此次“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以清理取缔为主,除经过提标改造和技术升级,有望进入规上企业的,其它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市上明确2019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各街办、园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加强配合,依法依规,联合执法,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四)提高工作标准,狠抓任务落实
一是要不留死角,精准巡查摸排。巡查摸排是基础,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精准到点,不留死角,全面摸排,逐点巡查。对巡查整改不到位的台账内企业精准研判,坚决取缔。对摸排出的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界定和分类标准,精准定性后坚决取缔,清理取缔后要留存现场照片。
二是要严格标准,依法推进整治。整治是核心,要依法依规推进,对关停取缔的,属地各办事处、管委会要整合执法力量,依法依规实施“两断三清”。对提升改造的,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企业高标准架设污处设施设备。对整合搬迁的企业,要限定时间,督促搬离。
三是要依托网格,常态长效监管。监管是保障,要以生态环境网格管理体系为依托,明确网格巡查点位、量化巡查频次,通过常态化巡查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即时予以处置。要将清理取缔的企业法人信息纳入诚信系统,杜绝异地迁移。
四是建立日报、周报、月报机制。各街办、园区安排网格员负责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全面检查及日常监管、巡查工作,以统一格式的检查记录表记录当日检查实际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区科工局“散乱污”办公室;每周五、每月底前将本周、本月工作情况以电子版、纸质版(盖章)传真上报区科工局“散乱污”办公室。(电话/传真:85328214 邮箱ytqslw@126.com)
五是要加大宣传,争取群众支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强化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争取群众支持,畅通举报渠道,聚力打赢“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
六是要强化督导,促进整改到位。区“散乱污”办公室对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展缓慢、整治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加大通报力度。通过强化通报曝光,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
附件:雁塔区“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 雷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吕东国 副区长
成员单位: 薛 瑛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李 鹏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郭 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宋延峰 区应急管理局
张国立 鱼化工业园
卫愿峰 等驾坡街办
何 涛 曲江街办
赵亚峰 大雁塔街办
谢天骥 小寨路街办
王 凯 长延堡街办
董晓楠 电子城街办
任博浪 杜城街办
乔亚宁 漳浒寨街办
王军民 公安雁塔分局
郝德利 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
董彦军 国土雁塔分局
贺天星 规划雁塔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