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政办函〔2024〕14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扶持“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雁塔区扶持“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 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20 日


西安市雁塔区扶持“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若干措施》(陕市监发〔2022〕16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函〔2024〕3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和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主体自愿、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的原则,支持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建立“个转企”培育库、转型培育对象库以及重点培育库210户;完成67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营主体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雁塔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区政府副区长 张 伟

副组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乔亚宁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陶雯倩

成员:区委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工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资源规划雁塔分局、生态环境雁塔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公安雁塔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推进组。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乔亚宁兼任,副主任由区行政审批局陶雯倩兼任。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每月形成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全区“个转企”工作推进。

八个工作推进组分设各街道办事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成员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税务所所长、区行政审批局一名负责同志。推进组负责建立辖区个转企“培育库”“培育对象库”“重点培育库”,通过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和组织实施,推动“个转企”工作指标任务按时完成,做好服务流程优化,数据统计、成果上报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区“个转企”工作统筹推进,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个转企”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细化任务指标分工,对接市级部门,做好“个转企”政策收集、整理和下发,做好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和推广。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成员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个转企”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个转企”工作的政策内容宣传及解读、资格审核与认定、行政审批与备案等工作;建立“个转企”企业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负责汇总全区“培育库”“培育对象库”“重点培育库”;指导各街办建立辖区“培育库”“培育对象库”“重点培育库”。

区税务局:负责筛选雁塔辖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三年以上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达到一般纳税人或中小微企业纳税标准的名单,提供给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个转企“培育库”,核定税种和税率,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为转企后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税务服务。指导各税务所成员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个转企”工作。

区委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公安雁塔分局、资源规划雁塔分局、生态环境雁塔分局负责按行业条线做好“个转企”工作的政策指导、落地及成效监督,并结合自身行业组织开展走访、调研和宣传,了解个体工商户的需求和困难,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三、工作开展

本方案有效时间:2024年6月至2027年12月底

2024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个转企”工作指标任务完成阶段,时间2024年6月—9月底;第二阶段是区“个转企”工作任务指标考核、验收、上报及奖补政策阶段,时间2024年10月——12月)。第三阶段是奖补政策落实。

开展范围:2021年注册登记三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纳税标准达到一般纳税人、中小微企业纳税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被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培育对象库、重点培育库的转型目标,完成转型指标任务。

(一)建立“培育库”“培育对象库”“重点培育库”。

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全区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底数,精准识别其经营特性和发展需求,明确转型对象培育库及重点培育库的筛选标准,按照行业条线提供遴选税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中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或有转型发展意愿的个体工商户。

各街办要根据建立培育库任务清单户数,分别建立辖区个转企“培育库”“培育对象库”“重点培育库”,为后续转型服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将具有发展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个体工商户纳入重点培育库,实行“一户一档”,针对性开展孵化培育,定期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二)高效推进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行业条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市、区“个转企”政策措施,引导个体经营者们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企业化转型。设置“个转企”宣传展板、海报、制作宣传册、合理运用滚动屏、刊物、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网络图文等网络、社交媒体开展“个转企”专题宣传,整理宣传“个转企”典型案例,邀请业内专家和成功转型的企业家分享经验,积极宣传和推广“个转企”工作成效。为有意向转型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参考与借鉴,确保“个转企”政策的广泛覆盖与精准传达,并做好个转企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简化登记审批程序

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各街办开通“个转企”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和服务窗口,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纳税服务、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允许沿用原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对公账号,保留原有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延续经营许可证和征信记录,连续计算经营期限,支持原有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顺利转移。继续在原址经营的,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需办理许可证到期换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转移、房屋和车辆所有权更名等事项的,持“个转企”相关材料快速办理。(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雁塔分局、公安局雁塔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四)兑现税费减免政策

“个转企”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在规定的期限内“个转企”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个转企”后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按现行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五)发放转企奖励补贴

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账公司记账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免费提供三年代账服务;

对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所在区年平均租金的20%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对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六)拓展融资发展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及转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产品创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向具有潜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的融资渠道,积极利用银行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向转型企业倾斜,支持转型企业平稳过渡,高速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七)加强用工社保帮扶

指导转型企业用好灵活用工平台和服务站点,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对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转型企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为转型企业提供社保政策指导期,逐步完善各类社保申报缴纳。为转型企业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社保补贴发放,按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按照发展需求将转型企业纳入行业部门统一组织的经营管理、财会法务、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培训活动,开展“订单式”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技术创新指导、发展战略规划,帮助理顺企业管理层级,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发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八)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构建转型企业“沙盒监管”模型,推行容错纠错机制,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精准制修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实行首违不罚;初次违法、违法经营时间较短、货值金额较小、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九)强化重点行业培育

建立转型企业后续发展状况跟踪监测工作机制,针对性实施重点行业梯次培育,推动转企后进一步发展壮大。鼓励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走进商业楼宇、旅游景区,支持其参加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活动。鼓励生产类转型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发展,并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主动开展“业务帮企、技术助企”活动,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科技类转型企业入驻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选派知识产权公益特派员开展“一对一帮扶”和“集中托管”服务。推荐具备条件的进入“升规上限”培育库,对转型后升规纳统的按照升规纳统标准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科工局、区文体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挖掘后续发展潜力

鼓励转型企业参加“政府质量奖”“专利奖”“标准创新奖”等评选,打造并拓展特色品牌,形成发展优势。优先将商贸服务 类转型企业纳入“放心消费创建”培育体系,开展安全、价格、质量、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打造放心消费品牌。重点发展老字号餐饮+特色风味餐饮,积极发掘和发展精品民宿、地方名吃和特色餐饮业,打造特色餐饮民宿品牌。引导电商平台优先吸纳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优的转型企业入驻,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普惠式流量服务和阶段性优惠政策,打造网络销售品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一)落实转型帮扶要求

建立“个转企”培育对象“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打包送政策,实施个性引导和精准培育,做到“三必访、三到位”:建档入库时必访,政策宣讲和需求对接到位;转型时必访,政策指导和全程帮办到位;转型后必访,政策落实和发展监测到位。建立“个转企”工作年度推进机制和年度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支持政策精准有效。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二)严格监督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建立健全“个转企”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进度、完成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要进行问责处理,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主导,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办个转企工作推进组的领导小组,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个转企工作稳步推进,街办“个转企”工作推进组成员,自发文之日起,第一时间向所属街办报道,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召开工作推进会(6月21前完成),并将推进会情况上报区“个转企”工作专班。

(二)坚持结果导向。区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尽快制定配套的工作方案及措施,及时对个转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区级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及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个转企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