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目前由办公室、法规督察科、自然资源管理科、规划管理科、土地管理科、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察队、土地储备中心及下属资源规划所组成。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分局各项工作,拟订分局工作制度,起草全局性文稿,对各级来文提出拟办意见,分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有关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准备和记录,督促会议决定、决议的落实,分局党建党务、督查督办、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和档案管理工作,局内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以及纪检监察等,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洪波 办公电话:029-85411072
(二)人事财务科
主要负责分局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分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四险一金及职业年金”相关工作,分局预决算、内部审计稽核等工作,各类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编制、管理工作,分局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峰 办公电话:029-89353555
(三)法规督察科
主要负责辖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策法规的释义、咨询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督察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测绘领域的行政行为,纠正、撤销违反自然资源和规划及测绘领域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牵头三项制度建设相关工作,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邱红岗 办公电话:029-89356555
(四)自然资源管理科
主要负责统筹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牵头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处置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桢羽 办公电话:029-85395033
(五)规划管理科
主要负责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跨区(县)的重点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配合做好“多规合一”工作和各项专项规划工作,配合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市政交通类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工作,规划条件核实相关工作,配合相关处室拟订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相关政策与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的认定、申报和公布等规划管理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安子瑜 办公电话:029-85411064
(六)行政审批科
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分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审批制度,规划审批工作及相关发证工作,建设用地预审、选址意见确认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分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分局审批服务窗口的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三级四同”目录上事项的集中审批工作,依申请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分局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正式受理前的提前服务、集中会商、论证协调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方兴 办公电话:029-85411070
(七)土地管理科
主要负责辖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市场监管和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土地用途管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报批、征收相关工作,省、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专项工作的管理、保障工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片区综合地价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全西庆 办公电话:029-85240255
(八)资源规划执法监察队
主要负责辖区土地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对辖区批而未用土地情况进行依法处置,国有土地临时用地的审批,牵头城市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日常巡查和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做好三项制度建设相关工作,牵头“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汪昕 办公电话:029-85268400
(九)土地储备中心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土地储备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土地储备过程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解释、答疑和信访接待工作,辖区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呈报、汇总工作,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办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经营策划与包装等工作,做好土地储备收益返还工作,供地相关工作,牵头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的监管工作,牵头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鲍蕴慧 办公电话:029-8521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