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局长曹颖解读《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安市雁塔区地名委员会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加强我区地名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和《西安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实施>的通知》(市民发〔2022〕74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成立西安市雁塔区地名委员会,主要职能定位为我区地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我区地名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

主 任:王建军 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王 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公安雁塔分局、资源规划雁塔分局。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曹颖兼任。

三、主要职责

区地名委员会为我区地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我区地名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国家有关 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在我区的执行情况;审议有关地名工作的相关事项;审定全区地名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地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