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3〕11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3〕2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方案起草过程:
工作方案由雁塔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专班办公室(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西安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起草,并充分征求了雁塔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意见。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量,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雁塔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由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配合,全面建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为依据、制度机制为保障、联合抽查检查为主要手段、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包括: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区委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工局、公安雁塔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生态环境雁塔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编制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二)明确监管责任分工;(三)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四)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五)强化监管对象管理;(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七)制定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八)组织实施联合检查;(九)开展问题线索联合处置;(十)加强综合监管协同联动;(十一)抓好综合监管试点示范;(十二)着力加强智慧监管;(十三)持续强化信用监管;(十四)统筹用好监管力量资源;(十五)做好综合监管衔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二是抓好任务落实;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四是加强监督问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