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齐海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部门:

经2015年5月29日西安市雁塔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齐海兵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田利萍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军朝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军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冀小亮同志为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工业局)局长;

张华君同志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柳林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王庆华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军朝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汉文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边际同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焦鸣军同志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常建华同志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工业局)局长职务;

张建军同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