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谢新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

谢新博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晖同志为区发改委副主任、区物价局局长;

徐三雄同志为区教育局副局长;

冯锐同志为区旅游局副局长、区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国同志为区司法局调研员;

王毅同志为区经济贸易局(区招商局)副局长;

张军同志为区商业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闯同志为区商业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常建华同志为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焦华霖同志为曲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红梅同志为小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社军同志为丈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列余来利同志之后)。

免去:

常建华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娥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秋玲同志区商业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毅同志区商业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小平同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准宁同志曲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闯同志长延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