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政发〔2010〕3号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关于朱均让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任 命:
朱均让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春阳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史志杰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晓娥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晓炜同志为区经济贸易局(区招商局)副局长;
王斌通同志为区旅游局(区市场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正处级);
刘建昌同志为区旅游局(区市场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李宗茂同志为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工业局)副局长;
刘联胜同志为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正处级);
姚文革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安生同志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王秋玲同志兼任区商业街区建设管理办主任;
王 毅同志为区商业街区建设管理办副主任。
免 去:
朱均让同志区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刘春阳同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区就业局局长职务;
史志杰同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高晓娥同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彭晓炜同志区外经局副局长职务;
王斌通同志区商贸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建昌同志区商贸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柴自疆同志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宗茂同志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联胜同志区建设局副局长、区房改办主任职务;
姚文革同志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王秋玲同志区小寨商圈开发改造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 毅同志区小寨商圈开发改造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