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
签发人:宏俊
雁财函〔2023〕83 号

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复函

南迎春委员:

感谢您对雁塔区财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答复:经与上级部门、区委宣传部联系,为鼓励文艺创作,上级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文产作品的奖励和资助,各区县均可申报。考虑我区目前财力状况,建议我们充分用好上级政策,大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同时,我区高度重视文艺工作,每年已安排区委宣传部专项资金用于文联工作经费。

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

(办理情况类别:A类 联系人及电话:姚静 8524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