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签发人:张伟
雁司函〔2023〕4号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复函

姚海荣、姚苏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小区推进民事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雁塔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导作用,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巩固、完善和规范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组织完成从“有形覆盖面”到“有效覆盖率”的转变提升。截至目前,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50个,其中街道调委会8个、社区(村)调委会22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室)18个(即雁塔区劳动纠纷、道路交通,诉前、总商会、未来城管委会、第三方医疗纠纷(全市首家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委会)、知识产权纠纷、物业纠纷、洗染行业调委会及雁塔区旅游纠纷、姚子奇律师,吴静及王建利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等)。二是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18年联合区法院成立了雁塔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强化诉源治理。派驻雁塔法院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共调解纠纷1159件,调解成功1151件,调解成功率为99%,司法确认420件。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

充实和完善“雁塔区人民调解员专业人才库”。建立多方结合的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制定区、街、社区(村)三级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为全区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员证和胸牌,注重突出队伍形象,开展亮证服务,增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目前全区共有976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37人,专科学历以上有780人,占总人数80%;40岁以下人数达370人,占总人数的38%。

三、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每月定期组织排查和重大节点、敏感时期组织专项排查。结合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积极组织辖区各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分级进行调处。简易纠纷在小区或社区直接就地调处化解,一般纠纷由街道调委会联合街道各部门进行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制定调处预案,落实领导包抓,区级职能部门联合重点进行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2020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种民间矛盾纠纷5547件,调解率达到 100%,调解成功5495件,调解成功率达 99%。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多层次多领域发展。“人民调解+基层党建”。坚持党建引领,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将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付诸于行动;“人民调解+网格化”。通过做实人民调解组织与网格治理体系的有效衔接、调解员和网格员的同频共振,织密织牢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调解组织体系。“人民调解+共享法庭”。通过搭建“人民调解+共享法庭”联动解纷模式,优化纠纷调解流程,提升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调解力量“1+1>2”的效果。“人民调解+检察业务”。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与区检察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将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相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中,依法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的质量和效果,有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通过吸纳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周定点坐班的形式,发挥其职能优势,实现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相结合,为基层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当好群众“家门口”的法律守护者;“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以“八五”普法为契机,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人民调解等法律法规、大力彰显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显著成效,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营造“有纠纷找调解”浓厚氛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册,网络媒体发布宣传信息2000余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您的提案建议,下一步雁塔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筑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印发《雁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对全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梯次推进,加强新拆分成立社区及开发区移交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调解流程、档案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高效运转。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区、街、社区(村)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力度,积极会同区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采取岗位培训、年度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并不断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比例,加强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壮大人民调解专家队伍,为实现矛盾不上交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聚焦新时代新形势新矛盾新要求,认真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积极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到社区、村,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人民调解,推广人民调解网络平台,使辖区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遇事找调解。大力宣传人民调解优势特点、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宣传表彰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强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会的方式,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通过总结“诉前调解委员会”的经验和做法,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互动。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2023年5月5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及电话:曹慧 8521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