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签发人:张伟
雁司函〔2023〕2号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复函

王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社区、行业部门全面设立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而根据西安市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政法委员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区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平安办发〔2022〕4号)的通知要求,区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是社会治理领域综合性平台,在本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融合综治网格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整合部门力量,吸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鉴定、评估、保险、公益服务等社会力量,集成信访调处、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司法救助、心理安抚等功能,健全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各相关单位根据平台相应模块功能,结合自身职责派员入驻,其日常工作一般由区县信访局牵头。目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均设有人民调解窗口。现就我局开展民间矛盾纠纷预防及排查化解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服务保障

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巩固、完善和规范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组织完成从“有形覆盖面”到“有效覆盖率”的转变提升;充实和完善了“雁塔区人民调解员专业人才库”,优化调解员结构,增强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活力;制定区、街、社区(村)三级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亮证服务,注重突出队伍形象,增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截至目前,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50个,其中街道调委会8个、社区(村)调委会22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室)18个(即雁塔区劳动纠纷、道路交通,诉前、总商会、未来城管委会、第三方医疗纠纷(全市首家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委会)、知识产权纠纷、物业纠纷、洗染行业调委会及雁塔区旅游纠纷、姚子奇律师,吴静及王建利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等)。

二、发挥职能作用,彰显调解成效

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将工作关口前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制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广泛收集风险信息,准确掌握纠纷苗头,及时处置风险隐患,加强对矛盾风险等级的分析研判,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好风险防控,实现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化解于萌发、治理于村街、稳控在当地。同时,积极组织动员调解员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抗击疫情。2020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种民间矛盾纠纷5547件,调解率达到 100%,调解成功5495件,调解成功率达 99%。并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及时跟进回访,做到“应访尽访”,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三、创新工作思路,突出特色亮点

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多层次多领域发展。“人民调解+基层党建”。坚持党建引领,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将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付诸于行动;“人民调解+网格化”。通过做实人民调解组织与网格治理体系的有效衔接、调解员和网格员的同频共振,织密织牢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调解组织体系。“人民调解+共享法庭”。通过搭建“人民调解+共享法庭”联动解纷模式,优化纠纷调解流程,提升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调解力量“1+1>2”的效果。“人民调解+检察业务”。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与区检察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将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相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中,依法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的质量和效果,有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通过吸纳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周定点坐班的形式,发挥其职能优势,实现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相结合,为基层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当好群众“家门口”的法律守护者;“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以“八五”普法为契机,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人民调解等法律法规、大力彰显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显著成效,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营造“有纠纷找调解”浓厚氛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册,网络媒体发布宣传信息2000余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您的提案建议,下一步雁塔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筑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印发《雁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对全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梯次推进,加强新拆分成立社区及开发区移交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调解流程、档案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高效运转。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区、街、社区(村)三级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力度,积极会同区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采取岗位培训、年度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并不断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比例,加强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壮大人民调解专家队伍,为实现矛盾不上交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聚焦新时代新形势新矛盾新要求,认真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广泛调动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多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人民调解,使辖区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遇事找调解。大力宣传人民调解优势特点、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宣传表彰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强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不断建立完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会的方式,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通过认真总结“诉前调解委员会”的经验和做法,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互动。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2023年4月24日

(办理情况类别:A联系人及电话:曹慧 8521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