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签发人:张伟
雁司函〔2023〕1号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复函

九三学社雁塔工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坚持依法治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议》提案收悉,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雁塔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构建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建议

一是着力构建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西安市雁塔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雁塔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包含9个方面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具体指导和衡量评价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初步形成了雁塔“法治GDP”指标体系,并通过评估评价和法治督察,查漏补缺、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雁塔区荣获全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第一名。

二是持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印发《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学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学法备案表,2021年以来,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1次,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坚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严格落实“三项机制”,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党员干部培养考核的重要指标,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

三是不断提升审限管理工作质效。近年来,面对案件数量剧增的情况,雁塔法院在保障审执工作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持续加强审限管理工作,提高审执工作效率。严格实行审限预警制度,每日对系统内预警提示的案件进行统计,提醒到人、督促到庭,并将超审限案件纳入纪检监察范围,通过案件预警信息、督办函、超审限案件通报等形式,形成审管办、监察室、承办庭三部门审限管理查纠合力,压实超审限案件管理责任。严格案件审限变更审批制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不予办理审限变更审批;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事由须经案件承办庭长审批同意,中止或延长审限的事由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有效杜绝了审判案件审限随意变更的情况。

二、关于“全方位展示并宣传‘法治雁塔’名片”的建议

一是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推动“八五”普法,制定印发《雁塔区“八五”普法规划》《雁塔区2022 年度普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完善“订单式”普法模式,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22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5·20”营商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制作宣传展板20余幅,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宣传用品10万余份,辖区居民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着眼提升法治文化供给质量,近年来,先后建立了和记万佳、红专南路社区、205所社区法治广场,毓凤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区政务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知识为主题,融合法治标志石、法治文化长廊、法治雕塑等法治元素为一体,形成了一批紧贴群众需求的法治文化景观,努力传递法治正能量。

三是持续拓展法治宣传载体。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法治宣传路径不断拓展,有效提升了“法治雁塔”品牌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加大传统媒体信息发布力度,每年在法治日报、西部法治报等中省市媒体和相关报纸、杂志发布法治信息70余篇。充分发挥“法治雁塔”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作用,年平均发布法治信息8000条以上,“法治雁塔”微博公众号长期位列陕西省司法行政微博影响力月榜前5名。

三、关于“着力提升政府决策法治化水平”的建议

一是全面完善决策运行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规定》,区政府常务会先后4次组织专题学习研究,积极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公开机制,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决策公开”专栏,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文件、会议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加快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组建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团,建立了区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常务会议机制,2022年就21项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不断完善。

二是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关,坚持应审尽审,印发《雁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权限、程序等内容,在区政府办和区司法局建立了合法性审核联动机制,并适时邀请法律顾问或专家组律师参与审核工作,坚持相关文件未经区司法局审核,区政府办一律不予收文,2021年以来共审核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发文60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相关合同和公文40份。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并坚持每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近年来,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提案的意见建议,围绕更高水平法治雁塔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评价体系。聚焦“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目标,科学细化设定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基本分,形成分值体系,明确考核主体组织指导协调职责,推进法治督察与评估评价相结合,深化绩效评价应用。同时,深入学习《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研究制定《雁塔区法治社会指标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雁塔“法治GDP”指标体系。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人员法治素养。持续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构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专题培训的必训内容,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提高审执工作效率。坚持将提高办案效率、减少案件积压、加快案件流转作为提高审执工作效率的最终目标,在加班加点压缩案件审理时间的同时,严格执行案件审限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法官不断提升案件效率、保障当事人权益,将公正与效率统一在法定审限的纬度下。

四是进一步树立法治雁塔宣传品牌。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社区(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廊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升级,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新型传播方式,着力打造法治宣传新特色、新亮点,不断提升法治雁塔品牌影响力。

五是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功能,全面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议、起草、评估、审核、审议、公布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2023年5月5日

(办理情况类别:A类   联系人及电话:周通 8524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