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田利萍
雁人社函〔2022〕8号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复函

连英委员:

您好,您的72号《关于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中对施工单位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就您在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我局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做出如下答复:

一、加强行业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在依法进行追偿。《条例》明确了总承包方实施的是垫付义务,而非支付义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具体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时,首先认定分包单位为欠薪主体,如分包单位无力支付或欠薪逃逸,则由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履行完毕后再进行追偿。

二、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区人社局联合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多次开展专项排查和联合处置工作,加大建设市场秩序整治力度,规范项目劳动用工行为,重点打击无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净化建设市场秩序,实施欠薪问题源头治理。

三、加大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八项制度”

区人社局与区住建局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建筑工程许可制度、工程支付担保制度,确保“八项制度”落实到每个项目、每家施工企业,实现全覆盖。

四、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欠薪案件查处

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欠薪案件,对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依法打击以非法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符合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做到应列尽列,并推送到信用平台进行公示。

感谢连英委员对进一步切实有效的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施工单位良好形象方面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高度关注,提出多项合理性建议。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和雁塔的社会稳定。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及电话:杜勇强 1370029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