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签发人:孟亚炜
雁审批函〔2022〕2号

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复函

王丽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雁塔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提案后,立即召开了议案办理专项会议,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雁塔区政务服务大厅实际,采取两种方式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一是充分利有现有资源,在秦创原·雁塔·企业服务攻坚中心服务大厅设置专窗,达到引导群众和企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全局利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目的。

二是在区政务大厅四楼公共法律服务区域设立了专窗,为更好的服务企业 ,服务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增添了平台;拓宽了雁塔区企业纠纷解决途径、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从而达到推动雁塔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会按照职能分工,认真采纳以上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26日

(办理情况类别: A联系人及电话:吴明国 8116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