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复函
朱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法律意识,提升更合规更健康的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满足企业在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区司法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和平台,先后与区工商联、区工会联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引导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加强律师与民营企业的交流互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培训和走访调研等形式,协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为企业良性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就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部门协作,多角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了扎实有效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我局与区工商联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通知》(雁司发〔2021〕43号),明确了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律师和民营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召开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法治求,了解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对民管企业进行“一对一”的法治体检,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与区总工会联合,组建由76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对民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法治体检,通过帮助企业查“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开“法律处方”,防范劳动用工风险,提前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确保中小微企业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统筹协调全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针对自身职能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措施,在行政执法、日常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针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面、有序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邀请相关法律从业人员为企业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增强企业家的法律观念和意识。 特别是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企业领导干部和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企,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企业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对农民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依法参与企业生产管理和其他社会活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从而维护了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企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活动为载体和平台,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成立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一是注重走访调研。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民营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现场座谈、问卷咨询、上门走访、合同审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当前在经营管理方面遇到的主要困难和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摸清危机类别、风险程度,为“对症下药”、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做实、做细民营企业 “法律体检”工作。二是注重研讨诊断。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进行归纳分类,区分风险程度,及时组织资深专业律师集体研讨会诊重大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形成法律建议,上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法律参谋。三是注重指导防范。以律师事务所团队服务为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辅,按照事前法律防范、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救济的工作要求,对于问题较多、风险程度相对较高的民营企业,通过发放律师服务联系卡,提出危机风险法律提示或法律建议书,举办法律风险识别专题讲座,开展重要合同文本审查、投资决策事前咨询、法律疑难问题解答等形式,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律师服务,与民营企业共同会商风险防范措施,完善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机制,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规避各类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扶持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条的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公民。对于企业诉讼维权,不在法律援助的范围内,目前区司法局虽无法出台扶持企业诉讼援助的可行性办法,但下一步将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需求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为企业和企业职工涉及维权事项开展免费法律援助咨询。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做好中小微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促进构建中小微企业和谐劳资关系。对中小微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畅通“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
(二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结合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通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12345)”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12348陕西法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同步建设,以互联网门户网站为中枢,拓展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站集群,为社会公众通过计算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终端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搭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三)继续加强与区中小企业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地将中小企业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借助微信平台用户基数庞大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服务,让企业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2022年5月6日
(办理情况类别:A类 联系人及电话:吕晓姣8154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