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刘静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进一步增设马路市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案中宝贵的意见,我局认真吸取,一是合理布局。各街办、园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合理选取点位,对拟批准设置的夏秋季瓜果临时销售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划线定位。在显著位置设置大小适中的标识牌,严禁以横幅、条幅代替,标识上明确销售点的基本情况和管理要求。不得占压人行道,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占压人行道的,应单边靠墙设置,且长度不得超过100米,距离主干道不得小于50米,不得影响人车正常通行,不得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整体美观。目前雁塔区拟批准的夏秋季瓜果临时销售点共有13处。二是明确开放时间。目前,按市局要求5月13日至5月19日,各街办、园办进行辖区内夏秋季瓜果临时销售点的初步摸排工作。7月19日前,各街办、园办完成现场勘察、划线定位等工作。三是规范临时销售点管理。街办、园办负责辖区临时销售点日常管理和监督,规范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增加环卫保洁人员,强化清扫保洁与垃圾清运工作,确保销售点的生活垃圾能够日产日清。我局将加大督导力度,指导街办、园办对临时销售点严格登记备案,做到所有点位设施完善、制度健全、经营规范、秩序良好。并且不定期组织开展临时销售点规范经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各街办、园办整改。通过区街互动,建立雁塔管理规范的临时销售点秩序,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生活。
提升城市管理质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城市管理理念,从严规范临时销售点,提升雁塔群众生活秩序。同时,也恳请贵委员持续加大对雁塔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激励雁塔城市管理持续向好发展。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
(办理情况类别:A类 联系人及电话:王锋8525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