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复函
王小莉、武媛莉、张明仪、叶倩雯、梅莉娟、张伟委员:
您提出的“雁塔基层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诉源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调解形式,也是开展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雁塔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我区诉源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完善和规范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构建了以“区、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为龙头,以“村(社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的全方位、立体型、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04个,其中街道调委会8个、社区(村)调委会27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室)22个。二是强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09年与区法院联合下发了《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建立立案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2018年联合区法院成立了雁塔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司法确认制度的工作原则、范围、管辖、申请、审查、受理等程序,全区人民调解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案件实际情况,按照细则所规范流程可进行司法确认。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情况
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和人民调解员专业人才库(154人),激活队伍存量,引进专业增量,夯实服务力量。建立多方结合的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制定区、街、社区(村)三级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使调解员业务技能普遍达到“五懂五会”水平。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要求持证上岗、亮证服务和依法调解,树立调解员队伍形象,提升调解质效,增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依托全区284名社区(村)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调解民间矛盾纠纷。全区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73名。
三、经费保障落实情况
区财政部门按照市财政局《西安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市财发〔2015〕40号)要求,将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区司法局健全完善激励奖励机制,通过“以案定补”、专职调解员“定额补”、大力表彰先进等措施,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提高调解质效。2021年以来,人民调解案件补贴2000余件,补贴金额25万余元;全区表彰先进人民调解组织23个,个人43人。
四、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一是加大基层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按照“四排查”机制(定期、敏感、专项、联合排查),组织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深入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把握纠纷苗头,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根据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和成因等进行分析研判,深度查找和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应对措施。
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司法所职能作用,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简易纠纷由网格员或人民调解员在小区或社区直接就地调处化解;一般纠纷由街道调委会联合街道各部门进行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制定调处预案,落实领导包抓,构建“专业+专家”调解模式,区级职能部门联合重点进行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2021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出矛盾纠纷7382件,调解成功7304件,调解成功率达98.9%。同时,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对已调结达成调解协议或未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跟进回访,做到“应访尽访”,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
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多层次多领域发展。“人民调解+基层党建”。坚持党建引领,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将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付诸于行动。“人民调解+网格化”。通过做实人民调解组织与网格治理体系的有效衔接、调解员和网格员的同频共振,织密织牢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调解组织体系。“人民调解+共享法庭”。通过搭建“人民调解+共享法庭”联动解纷模式,优化纠纷调解流程,提升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调解力量“1+1>2”的效果。“人民调解+检察业务”。与区检察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将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相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中,依法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的质量和效果,有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通过吸纳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周定点坐班的形式,发挥其职能优势,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基层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当好群众“家门口”的法律守护者。“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以“八五”普法为契机,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人民调解等法律法规,大力彰显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显著成效,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营造“有纠纷找调解”浓厚氛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册,网络媒体发布宣传信息2000余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您的提案建议,下一步雁塔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筑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雁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梯次推进,加强新拆分成立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调解流程、档案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高效运转。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力度,积极会同区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采取岗位培训、年度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工作水平。落实并不断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比例,壮大人民调解专家队伍,为实现矛盾不上交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认真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聚焦社会热点问题,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积极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人民调解优势特点、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宣传表彰人民调解先进典型,使辖区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人民群众遇事找调解。
(五)推动人民调解多层次多领域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强化工作指导,推进调解工作品牌创建及示范点位打造。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2024年4月8日
(办理情况:A类 联系人及电话:曹慧 8521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