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复函
刘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主体参与社区法治建设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指出,社区法治建设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法治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我们雁塔区加快推进“社区法治建设”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了宝贵的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基层社区干部开展专项法律知识和法律应用培训的建议
近年以来,为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法律专业水平,区司法局聘请法律专家、教授、法官、检察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举办法治培训班5次。专项法律知识围绕《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解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卷宗规范制作、医疗纠纷调解的典型案例和方法经验、“诉源治理背景下调解工作中的实务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帮助社区干部理清调解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常用法律法规围绕宪法、民法典、婚姻关系、遗产继承、侵权等方面法律知识进行解读。累计向社区干部发放了《村(社区)干部法治教育学习教材》《法律明白人读本》《人民调解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雁塔区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民法典50问》等书籍2000余本,通过法治培训,社区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进一步提高,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关于“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和场地建设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的阵地”的建议
(一)强化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阵地建设。雁塔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导作用,主动适应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新需求,依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场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构建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阵地。目前,已建立社区(村)调委会274个,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73人,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场地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一是加大基层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按照“四排查”机制(定期、敏感、专项、联合排查),实行网格化信息排查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网格信息员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推动人民调解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防范”转变。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社区发生的简易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和社区法律顾问在小区或社区直接就地调处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2023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出矛盾纠纷3216件,调解成功3174件,调解成功率达98.7%。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多层次多领域发展。“人民调解+基层党建”。坚持党建引领,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网格化”。通过做实人民调解组织与网格治理体系的有效衔接、调解员和网格员的同频共振,织密织牢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调解组织体系。“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通过吸纳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周定点坐班的形式,发挥其职能优势,实现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相结合,为基层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障,当好群众“家门口”的法律守护者。“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在为居民调解矛盾和法律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人民调解等法律法规,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不断增强当事人及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有纠纷找调解”浓厚氛围。
三、关于“积极联合社会法律资源融入社区法治建设工作当中”的建议
雁塔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资源充足的优势,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89个,公共法律服务三级服务网络健全,全面提升了辖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服务内容。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服务村(社区)工作通知》等文件,根据行政区域的划分调整和部分律师事务所主管机关的变更,及时安排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发挥律师资源充足的优势,要求各律师事务所精选政治素质高、执业水平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的律师加入到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中来,截至目前,为289个社区、村配备法律顾问289名。统一印制了《西安市雁塔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日志手册》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证》,要求所有法律顾问持证上岗,并对服务内容认真记录,形成台账。
明确了村居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普法宣传、调解民事纠纷等方面的职责任务。提出远程即时服务和现场上门服务两种服务方式,在村(社区)显著位置公示法律顾问的姓名和电话、邮箱、微信等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要求律师每半个月提供不少于一次、四个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重点宣传解读最新法律和当地党委政府政策措施等。同时应基层组织和群众要求随时赴村(社区)提供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咨询等法律服务。
(二)创新服务形式,确保工作实效。抓住新媒体、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个切入点,做好“三个结合”,为村(社区)全方位、多角度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一是与互联网相结合。一方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搭建起律师与群众便捷沟通的桥梁,让群众能够享受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村(居)法律顾问活用已有的微信公众号,号召村(社区)的干部群众进行关注,并制作专门的普法宣传视频、法律服务视频资料,编写案例普法小课堂等文章,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群众传播,在日常生活中“浸入式”普法,达到法律知识学习“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二是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对于出行不便的援助对象,法律顾问提供上门办理案件,使得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劳顿之苦。做到了法律顾问多跑腿,困难群众少跑路,真正实现了法律顾问援助群众“零距离”。三是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法律顾问以“局外人”和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身份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利于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事半功倍的成效。
2023年,村居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387次、化解矛盾纠纷398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753次、开展法制宣传258场,发放宣传材料39650份,累计受益群众41119人次。
四、关于“加大普法、守法、用法的社区法治化宣传”的建议
雁塔区司法局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社区采取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把握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机关干部、律师等深入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法治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合理利用区各单位临街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室内办事大厅显示屏等开展法治宣传。二是开展有效载体活动普法。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这一主题,在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用法律解决“针尖上”“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问题。组织机关干部、普法讲师团、律师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宪法、民法典、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和集资诈骗等与居民群众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印制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宣传品等10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三是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普法。先后建立红专南路、205所、翠华南路、司法小区、世家星城等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充分利用法治广场、法治专栏、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凉亭,法治雕塑和LED电子屏等法治文化设施,定期更新法律知识宣传内容,播放法治案例,集休闲、观赏、教育为一体,让居民在休闲中受到法治文化感染熏陶,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四是开设“互联网+”新媒体普法。向社区居民群众公开法治雁塔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居民群众通过手机随时了解法律知识。区司法局充分利用法治雁塔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网络文明、劳动和社会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集资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累计利用报刊、网络媒体刊稿140余篇,自媒体发布信息2000余条,通过多形式、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五、关于“总结一定的社区法治建设经验,形成社区法治建设的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雁塔区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为载体,完善社区法治建设机制,在全区开展全国、省、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社区法治建设。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创建标准,制定印发了雁塔区关于创建新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制定1、村(社区)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健全,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2、村(社区)居民会议和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3、村(社区)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到位;4、有规范的民主管理制度;5、组织培训;6、村(社区)法治宣传组织机构健全;7、建立健全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8、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工作落实;9、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10、村(社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到位;11村(社区)整体治安秩序良好,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等十一条创建标准,形成社区法治建设机制,在全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3个,市级3个,区级77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千户、北池头、翠华南路、世家星城、大唐、西京、海亮新英里、文兴巷等8个社区命名为雁塔区法治文化示范点,将红专南路、205所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8个区级示范社区创建的成功经验在全区进行推广,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力推动社区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持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雁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雁司发〔2024〕1号)要求,对全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梯次推进,加强新拆分成立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调解流程、档案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高效运转。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整合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作用,全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二)扎实推进社区法治建设。高度重视社区法治建设工作。把社区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从政策、制度、机制、经费等方面,切实向社区倾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整合资源,落实专人负责,细化标准措施,全力推进社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力争推出更多创建标准高质量好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村(社区)委员会与法律顾问是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聘用关系的甲乙双方当事人,合同的签订、履行应有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及服务期限等,司法行政机关应以第三方的角色合理配置律师资源,做好统筹协调及监督考核等工作。各方根据职责和合同约定尽职尽责,严格履约,真正使各方群体在公共法律服务环境的提升中受益。
(四)全面加强社区干部法治培训。根据社区实际,创新思路,丰富和拓展法治宣传内容、途径和方法。加大对两委社区干部及“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聚焦高标准“提质”,提升社区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分类明确培训内容,分层完善培训机制,分步建强培训阵地。探索打造“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聚焦全方位“增效”,引导社区干部主动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普法生力军,始终保持法治教育工作活力。
(五)扎实推进精准普法。根据社区基本情况,针对共同关注的问题,普法对象的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采取“整体普法”与“分类普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法官、律师等人员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重点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以案释法”。鼓励和引导政法部门退休干部、法律院校师生、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普法志愿活动。针对不同的普法重点对象,细化工作措施,丰富宣传形式,有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普法责任清晰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法治宣传工作新格局。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法治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全面提高我区社区法治建设的水平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雁塔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7日
(办理情况:A类 联系人及电话:鹿其栋 8524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