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肖浩
雁市监函〔2024〕9号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复函

雷斌、宜凯委员:

您提出的225号“关于鼓励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相关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业秘密条款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从行政处罚到民事权利都做了详尽的具体的规定,近年来,我局在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方面,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聚焦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辖区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在日常监管中,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我们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辖区特色商圈、繁华街区、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社区设置普法宣传展板,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页,向辖区群众普及法律相关规定,教育引导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辖区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您提出的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建议我们虚心接受,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工作力度,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宣传形式上更加丰富,宣传内容更加贴近企业需求,在辖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商业秘密的宣传培训,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及电话:朱凯 8827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