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田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卫生检查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指导。对照您提出的监管工作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工作,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一、辖区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师生身体健康,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和前提,社会关注度高,舆论影响大。雁塔区作为西安市文化教育强区,辖区中小学托幼机构数量众多,辖区共有供餐校园食堂260家,其中中学30家,小学39家,托幼机构146家,大专院校45个。
二、监管措施和成效
为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提案中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要求与建议,结合我局监管职能和工作实际,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逐年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春季、秋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指标,制定具体措施,强力推进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一是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小饭桌)、校园周边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者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整治。二是集中规范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对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逐户进行检查,重点对操作间功能分区、冷藏设施、“三防”设施、餐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对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小饭桌)进行检查整治。按照《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指导小饭桌规范经营,引导学生家长科学理性选择。截至目前辖区371家取得合法资质的小饭桌信息已全部通过雁塔区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四是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材料及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对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重点指标检测力度,并对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学生餐桌。2023年秋季及2024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出动70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6车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及大专院校食堂495家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91家次,开展监督抽检1237批次,发现问题已责令学校立即整改。
(二)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西安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雁塔区教育局、公安雁塔分局、雁塔区卫生健康局、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1月上旬起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成立区级工作专班。联合印发了《雁塔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雁塔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吉军玲担任工作专班组长;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及月调度会,梳理总结了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明确工作专班各部门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安排部署下阶段校园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开展叉互查工作。2月29日上午,雁塔区工作专班对新城区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先后对辖区“西安市黄河中学”、“朝阳幼儿园”、新城区缘梦托管中心等进行了检查;2月28日,阎良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班对我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留样柜未配备温度计、冷藏食品未加盖保鲜膜、后厨垃圾桶未加盖等问题,已现场整改完成;地沟盖板连接处有缝隙,吊顶盖板未盖严,地砖破损等问题,学校将利用周末尽快进行工程修复。通过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监督,取长补短,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提高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促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迎接上级专班督导检查。3月7日下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我市进行交流学习,对雁塔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检查,检查组先后来到雁塔区唐南中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幼儿园、电子科技大学东区食堂等学校进行督导检查;3月19日上午,省级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班联合市级工作专班对雁塔区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一行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雁塔区金色摇篮高新精品幼儿园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组均对我区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予以肯定,对于存在的问题,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整改,并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高中考”期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明确职责。每年中高考来临之际,我局均制定专项工作保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调工作要求,为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提前介入,加强监管。对各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店、食品店开展拉网式食品安全排查,对学生及家长入驻率高的酒店,从操作加工过程、食品留样、餐饮具洗消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派员驻点,全程保障。在考点设立“雁塔区市场监管局高中考保障点”,安排专人定点值守,为考生及家长免费发放饮用水、降温贴等防暑降温物品,为广大考生营造温馨轻松的考试环境。四是督导巡查,强化落实。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包抓考点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逐点位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障了师生中高考期间饮食安全。2023年高、中考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车辆42台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89户次,发放瓶装水350件。
(四)举办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及化解能力,2024年开学季期间,雁塔区等驾坡市场监管所、长延堡市场监管所等市场监管所分别召开辖区2024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辖区各社区包保干部、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及学校食堂承包单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参加会议,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相关科所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安排相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雁塔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参会学校负责人就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约谈,与会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安全承诺书》。会议要求,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和第三方承包经营企业均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实行食品安全“双总监”制,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符合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五)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开展了“开学第一课”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宣讲活动通过利用图文并茂的PPT展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向同学们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让大家了解什么是垃圾食品、什么是健康食品,怎么去选购安全规范的食品。同时,通过现场提问与同学们互动交流,引导同学们从产品外观、食品标签等方面对食品进行辨别,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腐败食品,养成健康良好的饮食习惯。工作人员还宣传了《反食品浪费法》,倡导同学们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厉行勤俭节约。通过此次食品安全开学第一课宣讲,努力营造出“一个学校带动一批学生,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虽然已多举措、全方位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也取得实效;但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需常抓不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以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为契机, 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常态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一)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严格按照《西安市雁塔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雁塔区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在开展常态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过程中,督促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联合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双总监”;督促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从而真正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守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辖区群众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二)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工程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工程的通知》及《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系统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督促学校食堂积极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对接,使食堂从业人员以规范的操作过程和良好的服务形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靠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从业人员操作过程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截至目前,雁塔区260家各类学校食堂已经全部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100%。
(三)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标准化体系建设
为切实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标准化水平,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标准化体系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4日—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标准化体系建设评价工作。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包括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均纳入标准化体系建设评价范围。该项工作通过企业申报、资格审核、现场验收、组织复核等方式,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评价细则》先行组织初步审查验收,对于初验达到要求标准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由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单位食堂,市局将通过官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2024年我局将计划完成不少于12家(学校食堂6家)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标准化体系建设评价工作,我局将以该项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学校食堂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好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有信心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持续规范和提升,将我区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切实保障好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真诚希望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继续关心、指导和帮助我们,雁塔区放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有您的一份贡献!
谢谢!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及电话:辛蕾 8549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