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肖浩
雁市监函〔2024〕10号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复函

常倩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电动车“分区销售”及“销售店双向告知承诺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的反映,结合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刻汲取南京“2.23”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职能,依法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任务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方案,市场监管工作职能主要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

——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分布情况

雁塔区暂无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目前全区共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单位 44 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主动履职,专题安排部署。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专门召开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检查专题会议,迅速传达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对做好排查摸底、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CCC认证检查要点、监督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

二是精准行动,集中拉网排查。坚持科所联动,遵循“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的要求,迅速展开了“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进货验收、CCC 认证证书、技术参数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拆卸、改装等情况。

截至目前,已完成了辖区所有销售单位电动自行车的检查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 230 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 65 家次、电池及充电器等配件销售单位 9 家,抽查不同型号电动自行车 13 个品牌共计 276 辆,完成在售品牌全覆盖检查。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自律经营。开展大检查的同时,积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及电动自行车最新行业标准,督促经营者完善进销货台账,切实做到诚信经营、安全经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日常监管与暗访暗查相结合,与属地街道紧密协同,动态完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销售单位监管台账,推动电动自行车监管常态化长效化,综合运用行政约谈、集中宣讲、监督抽查等方式,抓好电动自行车生产(新产生)、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坚决守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进一步理清职责,协商配合,参考扬州等地的先进做法,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推广开展“分区销售”及“双向告知承诺制度”。

再次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工作职能。

附:交警雁塔大队关于超标电动车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1.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驾驶电动车行为进行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将违规销售、改装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线索,按照法律权限,移交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监督。

2.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023年共开展各类宣传1900余场次,制作宣传视频70余个,讲解法律法规,倡导文明驾驶,杜绝购买超标电动车等。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及电话:刘春芳8938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