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第十六届六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崔诗越
雁政函〔2021〕 36号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人大第十六届六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复函


贺新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高新四路片区城市形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缔道沿上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议

根据《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的主管部门。”雁塔区交警无权取缔道沿上机动车停车位,我们将积极对接高新交警部门,对该路段道沿上机动车停车位予以合理设置。

二、关于规划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的建议

经实地核查,该路段人流量较大,骑乘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人员多,对非机动停车位的需求也较大。为方便群众出行,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该路段已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我区相关部门已与驻地相关单位积极沟通,采取分流引导方式,制定相关可行方案。

三、关于地面统一铺装的建议

为迎接十四运召开,根据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我区对辖区道路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对道路破损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下一步,将继续对重点路段路面进行提升改造。

四、关于统一规划沿街商铺立面和店招的建议

为迎接十四运召开,根据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我区积极统筹力量,加快整街外立面及商铺门头牌匾整改,统一规划设计提升。

五、关于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及时清理占道经营的建议

为做好迎十四运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城市环境秩序,区城管局在全辖区加大日常巡查执法频率,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多次开展各类乱摆乱卖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格督促门店自觉守法规范经营。目前已完成辖区门店签订《新门前“三包”责任承诺书》工作任务。有序对辖区内重点路段及背街小巷倚门出店违规经营行为严格予以规范。坚持对出店占道经营行为采取不间断巡查、即时处理等措施。

六、关于政府应加强城市管理、交警、市政等部门的联系,明确分工和责任,同时将管理成果纳入到考核中的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动式执法行动,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 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及电话:袁飞 ,85381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