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杨文鹏
雁人社函〔2024〕7号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王治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劳动碰瓷,保护民营企业及劳务人员管理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提升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意识,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行为,我区从普法宣传、调解仲裁、行政执法、部门联动等多方面、多维度入手,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机构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为统筹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行政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用工指导服务

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雁塔区人社局以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为重点,以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载体,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详细讲解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发放纸质宣传资料,在用人单位现场举办法规政策培训会等方式,提高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水平;落实“一线工作法”,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提供用工指导。深入企业一线排查劳动争议隐患,指导企业规范用工,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用工单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依法用工能力,助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二、夯实基层调解网络,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雁塔区人社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定纷止争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助力稳定就业、保障企业发展与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形成多元调解格局。在辖区内的8个街办实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全覆盖,依托在街办设立的街办基层调解中心,日常开展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公平公正地制定调处方案,化解劳动争议。同时,通过开展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活动,发挥金牌调解组织的带动作用,引导基层各调解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构建企业、街办和仲裁院的大调解联动格局。是提升基层调解信息化水平,依托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将我区各街道调解组织信息、调解员信息录入平台,逐步实现争议在线调解,切实降低群众维权成本。三是持续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能力,健全调裁审衔接机制,公平公正稳妥处理劳资争议。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快立快审快结”的工作优势,坚持“调解优先、审慎裁决”原则,确保仲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高效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裁后答疑、结合庭审以案普法,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明确法律规定,完善用工管理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实现劳资“双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立足职能依法履职,加强劳动用工监管

近年来,雁塔区人社局从强化监察执法、加强日常整治、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多维入手织密事中事后监管网,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先后组织开展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高温天气防暑降温落实情况等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并依据评价结果,对辖区用人单位实施分类管理。

四、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一是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联合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劳动用工难题,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以点带面,全力稳定劳动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在促进集体协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通过举办集体协商要约线上培训等,解决企业“不愿谈”,职工“不会谈”问题,指导企业工会通过开展集体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稳定就业局势。组织开展新开办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向新开办企业宣讲就业、社保、用工等方面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出规范用工管理建议,帮助新开办企业有效防范用工风险,不断筑牢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之基。二是协调区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工伤职工及农民工等群体获得必要的法律支持与服务,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三是与区工会、区法院开展调裁审衔接工作。联合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站,联合区总工会建立联调中心,完善重大事项会商机制,促进矛盾妥善处置,对调解不成的案子开庭审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研究建立“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健全市域内劳动者维权信息共享机制,对一定期限内劳动者维权次数和方式明显异常的,探索实施惩戒措施。同时我们将持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帮助企业从内部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减少避免劳动“碰瓷”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持续优化营商提供人社法治保障。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及电话:贺炜,81166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