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张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指导。对于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辖区网络餐饮服务(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移动手机终端的普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断推出网络订餐服务。这种新兴的互联网经营业态,便捷直观的网络订餐、送餐上门的消费方式给广大消费者提供餐饮消费便利,但是随着网络餐饮的兴盛,也带来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压力。雁塔区作为西安市旅游文化强区,辖区共有社会餐饮经营单位6822家,其中入网经营5945家,主要通过“美团”“饿了么”两大第三方平台提供网络餐饮服务。
二、监管措施和成效
为确保网络餐饮服务(外卖)食品安全,根据您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结合我局监管职能和工作实际,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严把准入机制,强化信息公示
明确要求餐饮单位入网前,应向第三方平台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第三方平台应对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地址、经营项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相关证照、资料真实有效。督促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网站或第三方平台公布明厨亮灶照片或者实时视频,使消费者直观了解其食品加工操作的情况,把好网络餐饮准入关。
(二)加强第三方平台监管,夯实主体责任
每年定期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工作召开约谈会,要求第三方平台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审查登记,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以及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问题,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平台规范经营水平,着力解决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查不严,未对食品安全专员进行培训和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等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管控能力。
(三)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行为
按照市局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配送环节餐具制品质量安全,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合法经营,降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一是全面排查,摸清监管底数。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数量、分布、配送站点、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主体目录,加强动态管理;列出问题清单,强化风险管理。二是加强线下检查,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城中村、居民小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网红餐饮、小餐饮为重点类别,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在线上公示证照等信息、线上线下不一致、公示虚假信息、卫生条件差、食材来源不明、使用非食品用包装材料等问题。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配送行为。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第三方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人员从业管理,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及时办理健康证,督促配送人员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配送设备,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鼓励、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安全、无害且环保可降解的食品包装材料和餐具。2023年全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共约谈第三方平台4家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430余人次,共检查入网餐饮单位5754家,核查入网未公示许可的餐饮单位94家,责令下线“美团”违规餐饮单位16家,“饿了么”违规餐饮单位23家。经过一年多的整治,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无实体门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线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完善监管措施,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围绕网络餐饮经营的特殊性,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发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监管部门和平台间的风险信息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评价数据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及时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2023年,我局共向“美团”“饿了么”平台通报监管信息21次,通报违规餐饮单位39家,违规餐饮单位均已下线处理,并依法进行查处。
(五)建立惩戒制度,推动社会共治
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送餐人员举报在门店取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在平台页面或者平台内交易经营者页面上公示经营者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对消费者投诉集中、诚信记录不良或者存在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调整搜索排名、暂时或永久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发布警示信息等措施。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扎实推进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
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60号令)等文件精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餐饮企业配备相应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加强对辖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及“两个责任”相关制度。指导各级包保干部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实地包保督导,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并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形成工作闭环,2023年全区包保覆盖率、督导完成率、问题整改率全部达到100%。
(七)开展线上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按照省局《关于做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每月组织辖区各级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各岗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网络线上直播培训;自陕西省“二库一平台”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我局持续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线上培训及考试工作,指导企业登录“陕食安”小程序“在线学习”模块,完成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习及考试,2023年全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两库一平台”线上学习培训合格率超过98%,有效提高了餐饮单位安全供餐的能力和水平。
(八)加强餐饮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陕西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以及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实际,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我局依据该《办法》,原则上对新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风险等级评定。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我局将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并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同时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将《食品安全公示牌》摆放于用餐区域明显位置,《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标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信息均应张贴于公示牌上,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虽然已多举措、全方位开展了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整治,也取得实效;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需常抓不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以西安市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为契机, 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逐步规范辖区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消除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继续做好网络餐饮服务(外卖)线上监测。及时排查处置食品安全问题,促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二是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线下监管。一方面加强网络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行为;另一方面监督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营造安全放心的加工环境。三是实行网络餐饮服务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风险等级评定,根据风险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管,加强对高风险、较高风险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四是积极推行网络餐饮服务“明厨亮灶+食安封签”。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储存、加工制作动态展现给消费者,便于消费者选择消费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有效防止送餐过程中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五是建立网络餐饮服务“红黑榜”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通过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好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单和食品安全问题多,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单,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消费;对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真诚希望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继续关心、指导和帮助我们,雁塔区放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有您的一份贡献!
谢谢!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办理情况类别:A类 联系人及电话:李涛 8549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