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关于省直机关三爻小区项目D区规划现状情况的公示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请对位于雁环中路以南、东陵路以北、长安路以西、清凉寺北路以东的陕西省省直机关三爻小区项目开展规划现状核实。现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根据雁塔区处遗办出具的省直机关三爻小区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名称为:陕西省省直机关三爻小区项目,现状建筑共有38栋,分A-F区。项目总建筑面积825122.647㎡,地上建筑面积743775.250㎡,地下建筑面积81347.397㎡,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依据西安市勘察测绘院2024年2月出具实测总建筑面积825122.647㎡,地上建筑面积743775.25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1808.285㎡,商业建筑面积24779.369㎡,配建公建建筑面积16462.96㎡),地下建筑面积81347.397㎡(其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51390.968㎡),实测停车位2173个。

D区:总建筑面积175441.498㎡,地上建筑面积150853.04㎡(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1064.776㎡,配套公建建筑面积5843.055㎡,立体车库建筑面积462.581㎡,商业建筑面积13482.628㎡),地下建筑面积24588.458㎡(其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7727.472㎡),实测停车位711个。

建筑密度25.61%,容积率3.29,绿地率36.59%。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如:

D1#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1层,其中1-2层为商业及住宅,3-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3096.429㎡,地上面积22336.053㎡(住宅21368.2㎡,商业967.853㎡),地下760.376㎡,实测楼高为5.6/86.8米;

D2#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1层,其中1-5层为商业、配套及住宅,6-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9994.650㎡,地上面积29244.256㎡(住宅20359.453㎡,商业8702.685㎡,配套储蓄所114.546㎡,公厕67.572㎡),地下750.394㎡,实测楼高为15.8/88.3米;

D3#商住楼,地上30层,地下1层,其中1-2层为商业及住宅,3-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23829.17㎡,地上面积23012.535㎡(住宅22441.587㎡,商业570.948㎡),地下816.635㎡,实测楼高为6.3/87.7米;

D4#住宅楼,地上1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1302.014㎡,地上面积28779.894㎡,地下2522.12㎡,实测楼高为35.8米;

D5#住宅楼,地上1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0292.635㎡,地上面积9780.101㎡,地下512.534㎡,实测楼高为55.6米;

D6#住宅楼,地上19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9834.468㎡,地上面积28335.541㎡,地下1498.927㎡,实测楼高为55.7米;

配套商业楼,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2244.022㎡,地上面积2244.022㎡,实测楼高为7.0米;

综合服务楼,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6530.699㎡,地上面积6530.699㎡(商业6348.128㎡,社区服务中心182.571㎡),实测楼高为25.3米;

立体机械车库,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462.581㎡,实测楼高为56.7米;

西门1,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25.059㎡,实测楼高为6.3米;

西门2,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24.878㎡,实测楼高为6.3米;

南门1,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26.214㎡,实测楼高为6.7米;

南门2,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26.029㎡,实测楼高为6.7米;

东门,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25.178㎡,实测楼高为6.6米;

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7727.472㎡。

三、公建配套建设情况

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按照开工时间点适用的配建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对项目7宗地进行整体核算,A-F区共计5744户,人口约为16084人,应配建公建建筑最低标准:教育类(托儿所、幼儿园、小学)5280㎡,医疗卫生类(卫生院)608㎡,文体类(文体活动站)720㎡,商业服务类(综合食品、综合百货、餐饮、其他第三产业)1600㎡,社区服务类(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944㎡,金融邮电类(储蓄所、邮电所)256㎡,市政公用类(变电室、路灯配电室、公共厕所)480㎡。合计建筑面积9888㎡。

实测该项目配建建筑:幼儿园面积5410.402㎡、商业建筑面积24779.369㎡,社区服务类(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物业、办公、养老、治安联防)面积10783.652㎡、公共厕所面积119.593㎡,换热站建筑面积412.7㎡(其中地上计容面积34.767㎡),合计面积41620.262㎡。

最少须补建一所8班占地面积1600㎡的托儿所,医疗卫生类(卫生院)608㎡,文体类(文体活动站)720㎡,社区服务类中社区服务中心17.429㎡,金融邮电类(储蓄所、邮电所)141.454㎡,市政公用类(变电室、路灯配电室、公共厕所)360.407㎡。合计建筑面积1109.861㎡。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以及该项目人口情况,该区域需要配建一所24班小学,依据2007年省发改委《关于省政府三号住宅小区建设有关问题的函》、移交补充协议以及区教育局出具《关于划转移交西安市城南中心土地的复函》该项目A区东侧的城南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代建移交的配套学校,该项目小学配建已满足要求。

四、日照遮挡情况

依据2025年3月4日西安城市发展资源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审查意见书》,该项目日照分析报告结论具体如下:

A区-F区自身日照情况:(一)三爻小区A-F区自身共计258户住宅日照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其中A区101户,B区47户,C区45户,D区50户,E区1户,F区14户;(二)B区幼儿园一至三层共计12班活动室、寝室不满足冬至日3.0小时,室外活动场地不满足1/2以上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范围线之外;(三)E区综合服务楼三层养老服务用房满足冬至日2.0小时。

A区-F区对外日照情况:(一)三爻小区A-F区对A区东侧城南中学共计20间普通教室产生日照影响,其中2间普通教室由满足冬至日2.0小时到不满足,18间由不满足冬至日2.0小时被加重;(二)三爻小区A-F区对周边住宅建筑共计15户产生日照影响,均由满足大寒日1.0小时到不满足;(三)三爻小区A-F区对东侧华城泊郡B地块现状幼儿园1班活动室、寝室造成日照影响:由不满足冬至日3.0小时情况被加重。(四)三爻小区A-F区对C区西侧规划居住用地西退清凉寺北路道路红线5米、10米、15米处未产生日照影响;(五)三爻小区A-F区对C区西侧南寨子村安置现状住宅建筑未产生日照影响;(六)三爻小区A-F区对A区北侧用地界线北退4.5米处产生约30米日照影响,对北退10米线处产生约13米日照影响,后北退12.5米线产生约2米日照影响,均由满足大寒日2.0小时到不满足。对A区西侧用地界线西退3米处产生约15米日照影响,对西退6.5米处产生约6米日照影响,均由满足大寒日2.0小时到不满足;对A区东侧用地界线东退3米处产生约14米日照影响,对东退6.5米处产生约6米日照影响,对东退10米处产生约2米日照影响,均由满足大寒日2.0小时到不满足;(七)三爻小区A-F区对B区北侧华诚泊郡DK-A地块拟建住宅未产生日照影响;(八)三爻小区A-F区对B区北侧华诚泊郡DK-A地块拟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未产生日照影响;(九)三爻小区A-F区对D区东侧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现状住宅建筑未产生日照影响;(十)三爻小区A-F区对E区东侧启航029小区现状住宅建筑未产生日照影响;(十一)三爻小区A-F区E区北侧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无日照要求;(十二)三爻小区A-F区C区中部为城市绿地,无日照要求;(十三)三爻小区A-F区F区西侧为商业用地,无日照要求;(十四)根据日照阴影轮廓和建筑高度1.35倍范围内综合判断,三爻小区A-F区B区西侧无需要进行日照分析的客体建筑。

五、车位信息

因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将按照开工时间点适用的停车位配建标准(《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 号)):经济适用房0.5个/100㎡,配套公共建筑1个/100㎡,D区需配建停车位854个。实测现状车位711个,经现场踏勘D地块范围内的立体停车楼可使用车位为340个,共计1051个。满足规划要求。

六、项目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经与分局执法队对接,分局已于2024年11月21日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函(市资源雁违函〔2024〕394号),2025年3月11日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函(市资源雁违函〔2025〕25号)。

七、其他情况

1、该项目还未出具《人防“结建”工程验收备案书》,人防意见最终以人防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

2、依据合规性审查该项目涉及低易发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分局于2024年11月29日《陕西省省直机关三爻小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表》编号:雁资源地灾评估审2024年42号;西安市总体规划2017修改版:涉及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中小学用地;西安市总体规划2008版:涉及公共绿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国土空间规划骨架路网:涉及国土空间规划骨架路网;控制线:(1)城市绿线:涉及城市绿线;(2)道路红线:涉及道路红线;(3)地铁控制线:在地铁控制线范围内。控制线中绿线、道路红线及地铁控制线没有楼位占压,为用地边界线渠化及坐标转化误差等技术问题。经查证《西安市雁塔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西安市总体规划2017修改版、西安市总体规划2008版中问题均不涉及。

3、依据2025年3月4日西安城市发展资源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陕西省省直机关三爻小区A-F区处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该项目涉及强制性指标及相关问题:1、F区绿地率设计指标小于《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9.03%);2、机动车位设计指标小于《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1761辆),其中A区(-153辆)、B区(-387辆)、C西区(-181辆)、C东区(-320辆)、D区(-143辆)、E区(-460辆)、F区(-117辆)。3、非机动车位设计指标小于《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14620辆),其中A区(-859辆)、B区(-2365辆)、C西区(-834辆)、C东区(-3070辆)、D区(-3514辆)、E区(-1576辆)、F区(-2402辆)。4、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设计指标小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3-93(2002版)要求(-17.429㎡);5、公厕建筑面积设计指标小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3-93(2002版)要求(-60.407㎡),建设处数(设3处)不满足要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3-93(2002版)要求(设6处);6、未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3-93(2002版)要求配建托儿所、小学、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邮电所、变电室、路灯配电室。

一般问题:1、D区立体机械车库南退,D区综合服务楼南退、东退,E区综合服务楼南退、北退用地界线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2、A2#楼南退、A3#楼南退、B7#楼南退、B5#楼南退、C1#楼北退、东退、C3#楼南退、C4#楼北退、C6#楼南退、C7#楼西退、C8#楼南退、D区商铺北退、D1#楼北退、D3#楼西退、F1#楼北退、F3#楼东退、E1#楼西退、E2#楼北退道路红线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3、D6#楼南退,C8#楼南退、东退、西退,C7#楼西退、东退,C6#楼西退、南退,C3#楼南退,C区住宅配套商业东退、北退,C1#楼东退,B6#楼南退,B7#楼南退绿线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4、A2#与A3#、B2#与B3#、B5#与B7#、B7#与东侧现状建筑、C4#与C5#、C5#与C6#、C2#与C3#、D1#与D2#、D2#与D3#、F1#与F3#建筑平行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5、C1#裙房与C区住宅配套商业、C2#与C区住宅配套商业、C3#与C区住宅配套商业,D1#与D2#裙房贴建,建筑间距建议以消防部门审查意见为准;6、D3#与D2#裙房垂直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7、立体车库与D区综合服务楼山墙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04日

联系电话:85411064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厦

邮 编:710061

陕西省省直机关三爻小区处遗项目D区.pdf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