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关于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DK2-2(安置)规划现状情况的公示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申请对位于西安石油仪器勘探总厂以西,红专南路以南,昌明路以北,长安南路以东的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DK2-2(安置)开展规划现状核实。现将该项目规划现状公示如下:

根据雁塔区政府批复的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DK2-2(安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名称为: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DK2-2(安置),现状建筑共有4栋,项目于2019年12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城棚建字第(2019)020号),审批总建筑面积15293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61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778平方米,容积率7.9,建筑密度44%,绿化率20%,停车位712个。本次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规模

根据西安市勘察测绘院于2024年8月12日实测报告,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3956.4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7087.2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94186.4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393.52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507.32平方米(其中包含卫生站294.537平方米,文化活动站449.975平方米,储蓄所148.426平方米,邮电所145.892平方米,治安联防站57.789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08.924平方米,变电室51.735平方米,公厕50.0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869.12平方米,停车位592个,建筑密度46.70%,容积率7.98,绿地率7.57%。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如:

1#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4层,4-34层为住宅,住宅建筑面积2458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69.68平方米。

2#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4层,4-34层为住宅,住宅建筑面积24635.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76.64平方米。

3#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4层,4-34层为住宅,住宅建筑面积246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75.68平方米。

4#住宅楼,地上34层,地下4层,4-34层为住宅,住宅建筑面积20319.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2.00平方米。

商业楼,地上2层,建筑面积12900.84平方米(包含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507.3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393.52平方米)。

地下车库,地下4层,建筑面积35145.12平方米。

三、公建配套建设情况

依据该项目原规划许可应配建公建:卫生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储蓄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邮电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综合商业建筑面积4356平方米,治安联防站建筑面积50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变电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合计5856平方米。

依据实测该项目配建公建:卫生站建筑面积294.537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449.975平方米,储蓄所建筑面积148.426平方米,邮电所建筑面积145.892平方米,综合商业建筑面积4374.043平方米,治安联防站建筑面积57.789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8.924平方米,变电室建筑面积51.735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50.042平方米,合计5881.363平方米。

配套公建建筑面积大于规划指标25.363平方米。卫生站建筑面积小于规划指标5.463平方米,储蓄所建筑面积小于规划指标1.574平方米,邮电所建筑面积小于规划指标4.108平方米,其他配建公建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四、日照遮挡情况

依据2016年3月7日西安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书》,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DK2-2(安置)项目规划建筑自身共计116户日照不满足大寒日1小时,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未产生日照影响。

五、车位信息

该项目原规划许可应配建机动车停车位712个,地面28个,地下684个。实测该项目机动车停车位592个,地上停车位0个,地下592个,尚有120个车位未落实。

六、项目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2024年9月3日资源规划雁塔分局出具了《关于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DK2-2(安置)违法建设认定的函》(市资源雁违函〔2024〕331号。

七、其他情况

依据2024年9月10日上海创霖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DK2-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涉及强制性指标问题 :1、实测总建筑面积大于规划指标1022.41平方米。2、实测地上建筑面积大于规划指标931.29平方米。3、实测住宅建筑面积小于规划指标183.91平方米。4、实测配套公建建筑面积大于规划指标25.36平方米。5、实测卫生间建筑面积小于规划指标5.46平方米。6、实测储蓄所建筑面积小于规划指标1.57平方米。7、实测邮电所建筑面积小于规划指标4.11平方米。8、实测商业建筑面积大于规划指标1089.84平方米。9、实测地下建筑面积大于规划指标91.12平方米。10、实测容积率大于规划指标0.08。11、实测绿地率小于规划指标12.43%。12、实测建筑密度大于规划指标2.7%。13、实测机动车位小于规划指标120个。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8日

联系电话:029-85411064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1号朱雀云天

邮 编:710061

东八里公示.pdf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