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围绕“保回迁、保交楼”及市级重点项目,推进电子六路等8条配套道路建设,已完工6条,在建2条。扎实推进46个既有住宅小区红线内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建成公共停车场5处,可提供公共停车泊位775个。
(二)服务保障民生持续优化
完成公租房资格审批620户,新增廉租房租金补贴155户,发放租赁补贴108.01万元;完成3008户已入住人员的三年资格复审。发放人才住房租赁补贴158户、35.52万元。筹集经济补偿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508套。高标准实施10个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道路修缮、管网改造、绿化提升等,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环境品质大幅提升。组织实施电梯更新项目28个、408部电梯;加装电梯项目7个、30部电梯,有效提升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三)行业监管与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按照区委、区政府“五上”企业“破千计划”,升规入库建筑业企业71家,全区在库建筑业企业277家,位居全市前列。完成不见面招投标42个标段,推行“暗标盲评”“分散席位制评标”“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保障市场公平公正。
(四)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管扎实有效
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的工作思路,筑牢建筑施工安全防线。2025年,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987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8408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31处,整改完成隐患8439处。开展消防验收及技术服务150次,办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49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39件、消防验收备案121件。继续实施工程质量差异化监管,采取“现场质量管控、分项专检、月度巡检”等定标赋分,结合第三方质量巡查机构综合评定,将项目分为A(质量管理优秀项目)、B(质量管理达标项目)、C(质量管理较差项目)三类,落实“月评定、季通报”。
(五)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创新提升
采取单独建、联合建、区域联建和派驻党建指导员“三建一派”方式,推动全区248家在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97个,151家企业由属地街道派驻党建指导员,已完成100%“双覆盖”目标任务。
二、亮点工作
(一)深化审批创新改革,提升服务经济建设水平
一是优化预售监管与销售规范。完善“审批-监管-服务-惩戒”全链条制度体系,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优化细则》等核心制度,梳理60余项业务办理指南,规范预售许可、资金监管、网签备案等关键流程,确保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推行预售资金“按节点拨付+提前预支”和“商业银行保函替代监管资金”等举措,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试点实施“7天购房冷静期制度承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质。二是全面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构建“不见面”交易闭环,通过流程优化、数据共享,大幅缩短交易周期,全年招投标业务办理效率提升40%以上。同时建立“双向承诺 + 事后评价”廉洁监管机制,招标人进场前签订《项目承诺书》,明确六项责任,杜绝违规干预行为;项目完成后通过《雁塔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管行为评价表》进行负面清单评价,强化廉洁防控。
(二)民生实事提质增效,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一是扎实推进合表户改造任务,建立区、街两级工作专班和联动工作机制。按照“一小区一办法”和“抓统筹、抓督导、抓指导、抓责任、抓进度”的工作措施,以及“月部门调度、季区政府调度”的工作方法,建立前期摸排和通报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底数清、问题明。通过实地查勘、现场督导,以及区、街、社区、物业企业四级联动,全力推进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工作。指导各街办大力宣传,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支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街办、园办传达各级对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的任务要求,做到应建尽建。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对相关小区的督导,挖掘小区内部可建空间,合理合规建设,并加强与规划、城管等部门的协调,最终超额完成全年计划任务,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
(三)工程监管数字赋能,严格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一是积极探索数字化安全治理的创新实践。全力推进安全监管平台的数字化升级,并在一体化平台中增设防汛专项模块。当气象部门或上级部门发布雨情、汛情预警时,第一时间通过APP和微信群推送预警信息,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发送手机短信,确保“零时差”提醒,实现应急响应指令的扁平化传达,达到高效指挥与管理的目标。二是规范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流程。制定并公示《雁塔区工程质量类投诉处理流程》,建立“谁监督、谁负责”的机制,秉持依法、及时、公正处理与协调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分类处置投诉,明确职能范围和工作界限。同时,设立工程质量投诉处置专岗,按照“一人牵头,各组协作”的工作要求,落实“每日研判,每周清零”的工作标准,建立“各方会谈,结果确认”的机制。通过召开业主代表见面会、张贴公告等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任单位,依照“口头提醒-警示约谈-行政处罚+上传诚信平台”的工作程序,依法依规督促责任主体履行质保义务。
三、2026年工作谋划
一是扎实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保回迁”及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市政配套道路建设,及时协调街办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计划攻坚作战,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大既有住宅小区红线内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协调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争取群众理解,督促施工单位成熟一个、进场一个,在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区内居民生活不受明显影响的前提下,按时按标完成既有住宅小区红线内雨污分流。加强停车泊位与充换电设施建设,紧扣市级“十五五”目标,深挖老旧厂区、城市边角地、闲置用地、公园绿地及桥下空间等资源,多渠道增加泊位供给,着力缓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
二是扎实抓好服务民生政策落实。扎实推进经济补偿房纳入保租房管理工作,施行“部门统筹+街办联动+国企运营”模式,协调城改部门和属地街办,走访回迁小区,加大政策宣讲力度,依托国企平台,督促和指导国企平台提升出租率。实施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有条件且资金充足的小区,同步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完成585部以上老旧小区更新电梯审批并开工建设,并完工80%以上。实施城镇危旧房屋治理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争取业主主动配合,确保居民居住用房安全。
三是扎实抓好住建领域经济稳增长。持续开展建筑业产值稳增长攻坚行动,深化重点企业包抓,化解融资等难题;联合多部门培育企业,推动优质企业本地入库;依托市政等项目搭建供需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强化产业支撑,稳定建筑业增长。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保稳回暖,优化预售资金拨付流程、严控项目交付节点,健全风险预警与融资“白名单”机制;推广现房销售与“交房即交证”,落实“4+4+2”政策体系引导市场,推行“4+1”同步受理压缩项目上市时限,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增长。推进辖区保障房建设,协调市住建局等部门打通销售路径,推动“鱼化新居一期”配售型保障房销售交付、资金回笼,支撑后续保障房可持续开发运营。
四是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定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及“回头看”,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检查,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根据工地类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等方面,对全区所有在建工地提前进行分类管理、预判薄弱环节、及时预警,确保堵塞漏洞;依托市级文明工地评审,树立标杆项目,以点带面推动辖区项目切实提高安全管理和扬尘治理水平。聚焦工程质量监管,强化竣工验收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强化实质监管,严抓问题整改复核;推行项目联合验收,专人对接保障资料齐全、高效出证;施行新建住宅“先验房后交房”,督促建设单位清单化整改业主反馈问题并归档;推进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平台应用,通过专家培训、试点移动APP,提升监管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与效率。全力推进“已交楼未消防验收”三年攻坚,确保按期办结销号;持续保障重点项目消防审验手续办理,加强部门联动推进行业整治,强化执法检查消除消防隐患;跟进处遗、保交楼及卫生、教育、养老等民生项目,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五是扎实抓好住建领域行业监管。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建立项目全周期管控与“三位一体”保障模式,完善销售全链条闭环监管与信用联合惩戒;建立舆情24小时快速反应机制,严打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项目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中介、租赁行业监管,落实住房租赁企业资金监管措施,防范资金挪用风险;推行租赁合同线上“一键备案”,建议房源先在市租赁平台登记获核验码再上架中介平台,实现“签约即备案”;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治违规隔断等行为,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强建筑行业监管,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查违法发包等行为;强化勘察设计监管,落实农民工欠薪治理制度;全流程监督绿色建筑推广,深化招投标数字化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加强物业行业监管,通过扩大物业企业党员规模、提高党组织组建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业委会(物管会)指导培训并按“一小区一办法”提升自治水平,开展针对性培训增强各方履职服务能力,深化集中整治与“两提一清”行动,以群众意见、满意度评价等规范服务,全面推进物业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