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6〕635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1、雁塔区杜城街道办事处
2、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雁塔区未来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8月30日。
三、检查期间
本次检查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料以该期间为主,必要时延伸检查以前年度。
四、检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政府会计准则》、《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
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已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等情况。
联系人:刘秋利
联系电话:029-85241546
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