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及《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33号)文件规定:“一年内未开展见习工作、未接收符合条件人员见习的见习基地,应按程序取消其见习基地资格。”经核查,29家就业见习基地在一年内未开展见习工作、未接收符合条件人员见习,现予以取消见习基地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自文件公示期满后,见习基地资格正式终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6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1160031
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